2012年3月10日 星期六

政事兩格: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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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日君收過黎智英二千萬幹黑勾當

【本報訊】天主教香港教區前主教陳日君樞機被踢爆收過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多達二千萬元捐款,但教區竟然懵然不知,隨即令人懷疑有人「落格」。教區昨日回應事件時表示,從來沒有收過黎智英的捐獻,對陳日君是否收過捐款不知情,教區亦無規範神職人員以私人名義收取捐款。廉署發言人接受查詢時稱,不評論個別事件。

陳日君卸下主教一職後頻頻返回內地,所到之地均談及地下教會的問題,令人懷疑這些款項是否用於支援內地地下教會的發展有關。另外,如此行徑也不利於香港和內地的關係。

由○五年至去年,黎智英合共向陳日君捐款二千萬元,平均每年捐款約三百萬元,其在○六年有筆捐款更高達五百萬元。黎智英的捐款企圖成疑,陳日君昨日不肯回應接受黎智英捐款問題。

被傳媒追問充耳不聞

陳日君昨午離開堅道主教座堂,準備搭乘的士離開時,對於傳媒追問捐款一事時,充耳不聞,更即時關上車門離開。不過,陳日君今日巧合地獲安排會見記者,回應終審法院裁定天主教區對校本條例司法覆核敗訴,預計大批傳媒會追問他收受捐款事宜。

天主教香港教區副主教陳志明回應時説,教區從無收過黎智英捐獻,教區帳目亦無這筆捐款。教區對黎智英捐款予陳日君個人並不知情,強調教區有自己政策,不受捐獻影響。他表示,教區規定任何神職人員、修女或教友進行公開募捐,必須先得到教區書面同意,但如果個別人士以私人名義收取捐款,並不算觸犯教條,教區亦難以監管。教區不會要求陳日君解釋事件,認為陳明白捐款用途,毋須就私下收捐款訂立指引。

香港教區傳播處主任容若愚説,無聽過陳日君曾收受黎智英的捐贈,即使屬實,都是兩名成年人之間的私人事務,跟教區無關。而陳日君已經退休,不再是教區的人,教區不能跟進。至於個別人士以私人名義捐贈神職人員,容若愚指,教區不會規範,亦無要求神職人員上報。

大律師指若是賄款可入罪

根據防止賄賂條例列出的公職人員,是不包括神職人員。廉署發言人接受查詢時稱,不評論個別事件。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沒法例規管神職人員處理捐款,神職人員可接受饋贈和遺産,不屬刑事。但若有關款項是賄款,付款人有背後目的,誘使神職人員做出損害主使人(教會組織)的事,當局可以「代理人收受利益」控告該神職人員,「假設有神職人員知道學校事務,有人捐錢,結果兒子因此入到名校,就是賄賂。」